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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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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25255什么是编号?

遗产继承问题

家有亲戚在台去世,无后,于我你是叔侄关系,请问这方面的遗产问题该怎么解决?

咨询者:fa357194江苏
[咨询时间:2012-05-12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杨海军律师
[地区:北京-东城区
手机:18600230562
积分:901
]
回答时间:2012-05-12 20:50
杨海军
要按台湾当地的法律办理。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05-12 20:53
魏国鹏
你可以以第二顺序继承人的身份办理财产继承。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张磊律师
[地区:江苏-南京市
手机:13905150072
积分:2542
]
回答时间:2012-05-14 09:25
张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如果您亲戚有不动产在内地,则适用中国继承法您无继承权;对于其他不动产和动产,要根据不同情况依照台湾或不动产所在地的法律办理继承。

该问题涉及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且涉及台湾的法律问题一般要办理公证、认证手续,建议电话或当面咨询律师,由律师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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