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劳动纠纷 > 

理由不充分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已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22099什么是编号?

理由不充分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我在四川省广元市一家公司当司机,合同签了3年,现在已经做了11个月了,半个月前因为和行政人事部经理为用车问题发生了争执,争执原因是经理没派车单执意要我出车送他办私事,就在今天我跑长途回来就给我说要辞退我,理由是现在公司司机多了,可一个公司5台车3个驾驶员一点都不多呀,请问这样的理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如果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要赔偿我什么?

谢谢!

急急急。

补充说明:
今天上班公司又找人事部经理和我谈话,我说要辞退也可以,必须以书面通知我本人,但是今天开始已经不给我安排工作了,我到底咋办哟,这是不是太欺负人了哟。
咨询者:fa352744四川
[咨询时间:2012-04-25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2-04-25 22:23
刘子若
用人单位辞退你的行为不合法,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撤销辞退决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义务;也可以要求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和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专业诚信、依法维权——刘子若律师为您排忧解愁

回答

1
喻远军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13658070317
积分:35032
]
回答时间:2012-04-26 10:07
喻远军
应当支付赔偿。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