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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以原来日期解除合同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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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14050什么是编号?

法院以原来日期解除合同有效吗

合同期限届满定作方未按约给付定作款.承揽方未能按约交付.互不追究继续履行原合同义务.由于末补订协议,后来定作方又变更合同约定将给付价款变更提供主机设备.请同专家:变更后的合同关系与原合同关系.如果以原订日期解除合同.变更后的合同如何处理。

按理原合同关系巳中止..

现法院以原订合同日期解除.有效吗?

咨询者:fa271993江苏
[咨询时间:2012-04-09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狄昕雯律师
[地区:上海-松江区
手机:13681838698
积分:292
]
回答时间:2012-04-09 10:35
狄昕雯
您好:
合同变更是对原合同的部分性改变.合同变更后,原合同关系继续存在有效,未变更的权利义务也继续有效.
梁斌律师
[地区:江苏-常州市
手机:13815066585
积分:9310
]
回答时间:2012-04-09 12:39
梁斌
变更对原合同的补充,应当有效。具体看合同约定
刘建平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
积分:110190
]
回答时间:2012-04-09 22:38
刘建平
按变更后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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