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和乙如果是加工承揽关系的话,就应该由乙方单独赔偿;如果甲和乙是雇佣关系的话,就由甲和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甲”为自己建一所私人住房,请了包工头“乙”来盖房屋,“乙”带来的建房小工“丙”在建房过程中,不小心从楼上掉下来,抢救无效死亡,丙”方家属要求赔偿,问题是:这该那几个方面的人负责?如何赔偿?赔偿多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