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1年12月10号因高烧(42度)在都江堰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12月13号,因该院条件有限,不能确诊,故转入中国人民解放军成都军区总医院就医,12月15日确诊为成人still病、肝功能不全。
后经医治于2012年1月7号出院,医生医嘱要定时复查,注意休息,不能劳累,按时吃药,故在家休养。
休养几天后复查(1月12日复查),肝功指标上升,所以又于1月13日在都江堰市医疗中心住院治疗,于1月30日出院。
出院至今在家休养。出院至今在家休养现在的问题是,单位总经理让主管通知我去办离职手续,并且从这个月起停发病假工资,和停买五险,请问,我该如何维权啊。
(我在该单位已上了八年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