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进了东莞绿洲鞋厂,做了三个月,但那是个人计件的,工作时间特长,进厂都瘦了好多,太累了,想辞职.但这个厂进容易进出就难,现在本来招工难,厂里怎么都不批.很多人都选择自离,可对于打工者来说,我工作了,你就应付我劳务费.我怎么样才能保障我的权利呢?厂里说两个月后批,但这样一直拖会拖到什么时候呢?请问我该怎么办?我老公是真的不想做了,想换个环境,但不知道用什么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利,希望你们帮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