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兄弟五人,母亲早已去世,没有留下遗嘱。,父亲在去世前的2005年(物权法公
布之前),把房产过户给了小弟弟。 现在,小弟弟以物权法中以登记为准,认为
他就是父母遗下房产的完全所有人。请问,
⑴.父亲这样做符合法律吗?
⑵.母亲的份额是否其他兄弟有权继承?
⑶.物权法中规定以登记为准,当时办理过户时,物权法尚未实施,我们是否可以
通过诉讼得到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