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5年10月入职的,2012年的1月份离职的,请问我能够获得2011年的年终奖? 如果可以获得年终奖,而企业又不肯给,能申请仲裁吗? (注:劳动合同对年终奖没有作出任何规定,而没有离职的同事都能拿到2011年的年终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