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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自管房承租人补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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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9442什么是编号?

单位自管房承租人补偿问题

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关于下发《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拆迁(征收)直管公房和单位自管房对承租人补偿安置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第二十二条 本暂行规定自2010年 3 月 1 日起执行。在此之前已核发了《房屋拆迁许可证》或作出了《征收决定》,但尚未完成拆迁(征收)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涉及对直管公房合法承租人和单位自管房承租人补偿安置的,仍按原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你们好,在这里请问下为什么在此条令发之前,单位自管房承租人不能享受了。我家现在还没拆。今天去了法院,我们拿出了此条令看对方看了,被告知22条写明我们享受不了现有政策。还有其他办法吗??是不是该政策对我们家无任何帮助?

咨询者:fa118350湖南
[咨询时间:201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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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4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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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4-01 13:24
魏国鹏
该法令在2010年3月1日之前还没有适用,故对你家的事情不产生法律效力。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陈学增律师
[地区:北京-丰台区
手机:13146075091
积分:6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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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4-01 13:39
陈学增
因未阅通知全文,仅据您对该文22条理解答询:按建设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通知》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尽快制定实施细则......: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无权作出该通知。且以通知形式发文,也难为《立法法》规定的抽象行政行为。如想继续探讨,请将通知全文发本人邮箱。
戴长洪律师
[地区:北京-东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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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4-01 13:50
戴长洪
该项土地上拆迁(征收)直管公房和单位自管房对承租人补偿安置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了,在此之前已核发了《房屋拆迁许可证》或作出了《征收决定》,但尚未完成拆迁(征收)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涉及对直管公房合法承租人和单位自管房承租人补偿安置的,仍按原补偿安置方案执行,也就是你们的情况不适用该项规定,
杨汉卿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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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4-01 20:15
杨汉卿
根据立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不具有发布规章权利。此规定若不是转发市政府的,法院不会做为判案依据。
杨汉卿律师于 2010-04-01 20:16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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