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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过期 离职不批 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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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93864什么是编号?

合同过期 离职不批 如何是好

公司是国有企业,与公司签的合同在2011年12月份就到期了,没立即补签合同一直到现在。

于2012年2月3日填写该公司的员工离职申请表,打算在3月3日离职。

(这算不算以一种书面形式提前30天告知公司?如果不是,要怎么做才算是?)

过了几天,经理告知我说上面领导不批,但说的是待定。

(我该如何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希望能够给予详细的解答。因为我连保存证据什么的都不知道如何做,求详细的过程)

补充说明:
就怕到时人家说你没提前30天通知 没证据……而且公司的工资是押后一个月才发放的,如果到时走的话,那些离职手续以及工资什么的,怕公司耍赖拿不到,因为我和同事走了后那基本就不能正常营业了,招人目前又招不到
咨询者:fa323149广东
[咨询时间:2012-02-06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2-02-06 20:39
吴君瑜
试用期过后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离职。
杨艳国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19040564
积分:25761
]
回答时间:2012-02-06 20:51
杨艳国
1、提前30日就可以要求解除了;
2、未补签署合同期间有权要求双倍工资。
邹兵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715261454
积分:9369
]
回答时间:2012-02-07 12:00
邹兵
提前30天书面提出辞职,到期即可离职,无需公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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