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1年5月27号家中被盗3000元,当日就报了警。
2012年1月31号小偷又盗走我家的一副银镯被我当场抓获,小偷被我送到警察局后,警察调查发现小偷以前还有案底,而且还不止一次。
最后小偷承认了所有盗窃事实。最后小偷承认了所有盗窃事实请问我该怎么要回那银镯和那3000块钱?还有那个小偷能坐多长时间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