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1/12/30在广东省龙穴造船公司上班给钢管砸到右脚,致使大脚趾跖骨骨折(骨头开裂),当日入住番禺市中山副6医院治疗13天已出院 经过拍片,由于骨折处有错位,医生说要经行复位固定手术, 于是在骨折开裂处订了一枚钢针,一个月后去医院复查,正常的话并拔出钢针。
请问像这种情况恢复后能伤残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