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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了供货合同,对方不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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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88690什么是编号?

签订了供货合同,对方不付款

2011年9月签定供货合同,合同签好后就发货给对方,但是对方每次都以没钱为理由至今都不付货款,合同当时约定收货后如果不付货款就每日按货款总额的1%收取滞纳金,不知道我的货款和滞纳金是否可以通过打官司要的到吗?货款只有6800元,值不值得去打这样的官司,谢谢。

咨询者:fa317849江苏
[咨询时间:2012-01-13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赵英菊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3081128785
积分:18521
]
回答时间:2012-01-13 19:19
赵英菊
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刘建平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
积分:110196
]
回答时间:2012-01-13 23:04
刘建平
可以打官司要回的。
路光亮律师
[地区:江苏-盐城市
手机:13851063183
积分:9072
]
回答时间:2012-01-14 07:33
路光亮
可以诉讼要求对方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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