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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工作上的事,和同事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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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8657什么是编号?

我因工作上的事,和同事打架

我因工作上的事,和同事打架,但是是她先动手的,二人都没有受伤,当时她有打110,民警来了,她又提出工司自己解决,之后他们又找人打我,我可以告她吗?

咨询者:fa116674广东
[咨询时间:2010-03-11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3-11 18:03
魏国鹏
你们提出自己解决后,他们又找人打你,属于故意伤害的行为,你有权要求对方赔偿你下列损失,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如果构成轻伤的话,你还同时有权追究其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杨汉卿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611337988
积分:11931
]
回答时间:2010-03-11 19:55
杨汉卿
当然可以报警。根据受伤情况可要求进行赔偿。
韦锋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692131086
积分:495
]
回答时间:2010-03-14 13:06
韦锋
如果伤势没有构成轻伤以上,就是一般的民事纠纷。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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