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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将试用期合同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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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85368什么是编号?

单位将试用期合同里强

单位将试用期合同里强行规定培训价值2000元,加入培训期后不与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就要收取2000元的培训费用,实际上公司未做任何培训也未支出任何培训费用,人一招进来就只是做了下公司简单介绍,时间大约1天,然后直接就上岗,而且工资要次月月底支付,待三个月培训协议期过后,如果不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最后个月的工资就不发了,说是充培训费用了,我有几个疑点

1、如何验证公司的那一天培训就价值2000元?定物价都还要物价局呢!

2、就算收取了那2000元,是否这2000单位需要开具收据发票并上缴税收?

3、试用是否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既是单位对员工的试用,也是员工对公司文化性质的考察?

咨询者:wv000747广东
[咨询时间:2012-01-05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01-05 22:27
魏国鹏
1.培训价值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

2.是的,要交税。

3.你可以随时离职。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王小宇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13808084439
积分:1156
]
回答时间:2012-01-06 09:59
王小宇
公司收钱违法,不按时发工资违法,不签劳动合同不支付工资违法。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2-01-06 10:15
吴君瑜
该培训不是专业培训,有关扣培训费的约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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