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福建法律咨询 > 债权债务 > 

债务纠纷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68685什么是编号?

债务纠纷

借款时,被上诉人预先从本金40000元中扣除了一个月的利息(3200元),实际付给上诉人的是36800元 判决书中,法院确以证据不足,不给予采纳,,这样做裁判公正吗? 上诉的话,会不会又因证据不足,又维持原审。

咨询者:fa298405福建
[咨询时间:2011-11-17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陈福猛律师
[地区:福建-厦门市
手机:13606927210
积分:23678
]
回答时间:2011-11-18 08:41
陈福猛
实际支付的金额是否有证据?

如果仅有借条确认的金额,则上诉仅是时间问题。
陈富盛律师
[地区:福建-漳州市
手机:13695916475
积分:2376
]
回答时间:2011-11-18 15:46
陈富盛
你好,你必须提供证据,否则会被驳回。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1-11-18 16:57
殷国丰
如不能提供证据,很可能被驳回。

本人作为合同与债务追讨方面的专业律师,有丰富合同纠纷处理与债务追讨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
陈奇斌律师
[地区:福建-厦门市
手机:13720890151
积分:43451
]
回答时间:2011-11-18 21:40
陈奇斌
仅有借条确认的金额,则上诉仅是时间问题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