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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恶意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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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6678什么是编号?

被人恶意要求赔偿

8岁的小孩子在邻居家玩耍,后来邻居说他放在垃圾箱里的一对金手链丢了,怀疑是小孩子拿去玩了,他跟小孩说:“告诉叔叔东西放哪,叔叔把手里的钱和糖给你”。

小孩就回答说拿了在哪玩过。小孩就回答说拿了在哪玩过结果去找,找不到。小孩就回答说拿了在哪玩过结果去找,找不到后来小孩说是看到有人捡了。

可是那人并不承认,还打小孩子砸东西。可是那人并不承认,还打小孩子砸东西现在失主要求按现在的增值金价赔偿,说有80多克。

他不走法律途径,说不给钱,就到我家闹事。他不走法律途径,说不给钱,就到我家闹事威逼恐吓我们赔偿,请问这事该如何解决?真担心他得不到钱就会一直闹事,那时我们可没安宁日子过。

咨询者:fa113035湖南
[咨询时间:2010-01-07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1-07 22:04
魏国鹏
小孩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陈述的内容不能作为你们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据,对方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要求你家赔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是违法的,构成了敲诈勒索罪,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时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你家小孩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你不必对其陈述负责。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回答

1
苏村野律师
[地区:山东-威海市
手机:15666310909
积分:18771
]
回答时间:2010-01-07 22:01
苏村野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首先失主应该报警处理此事,8岁的小孩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被诱导的可能性极大,如其所言,失物很贵重,有可能涉嫌侵占或盗窃的犯罪行为,最好由警方侦查处理,才能查清真相;其次,失主若采取不当的方式来处理此事,你可主动报警,一方面由警方训诫失主不当的行为(闹事及威逼恐吓等行为),一方面警方的介入有利于事件的真相大白!不要被动,否则就真是永无宁日了,邻居什么样的人都有,没得选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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