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劳动纠纷 > 

失业金

已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65316什么是编号?

失业金

你好,我现在第一份工作失业,由于未及时在60天内办理失业金手续,所以未领到失业金,后又找到另一份缴纳社保的工作,那么能再申报的失业保险金吗,如两份工作的地方不在一个省,如果能领得话在那里办理申请,还是在原住址的社区吗,需要在第二份工作单位开具些什么资料。

谢谢!!

还有,失业金的时间计算方法是以第二次工作的工作时间为依据还是以第一次工作的时间为依据。

咨询者:fa295315四川
[咨询时间:2011-11-07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吴振家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3605348397
积分:2553
]
回答时间:2011-11-07 10:14
吴振家
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一定的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领取失业保险的条件是:1、非本人意愿终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有求职要求,(须提供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明); 2、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 3、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之内办理。办理时以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需要的手续有:一、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备案。二、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三、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户口在城市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户口在农村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盖章。 四、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回答

1
陈平凡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3397516088
积分:29816
]
回答时间:2011-11-07 12:52
陈平凡
领取失业保险的条件是:1、非本人意愿终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有求职要求,(须提供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明); 2、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 3、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之内办理。办理时以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需要的手续有:一、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备案。二、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三、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户口在城市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户口在农村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盖章。 四、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陈平凡律师于 2011-11-07 12:58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