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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上噶问题咨询,请帮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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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62583什么是编号?

劳动上噶问题咨询,请帮帮忙

我在一间工厂上班是一名跟单文员(靠拿提成)。9月4号上班,现到11月4号为两个月,经理说我入职不

用试用期,一进去即为正式员工,一个月休两日,经理口头上说为了保障我的工资到2500以上,前三个月

先给我2300元保底(原本底薪为1300元+提成)。第4个月后按1300+提成噶工资给我。

1、公司给我签了劳动合同,上面什么都没有写,试用期也没有,只让我签个名,也没有一式两份,到现

在我在10月27号向辞职也没有得到合同。我要求11月1号离职,但公司不给,要我做完手头上的工作(5个

客人的单)才能走,没有给准确的时间。

2、发现劳动合同上的工资和经理说的工资不一致。(合同:1300元,说头:2300元)

3、两个月还没有办社保

4、没有覆行国家法定节假日假期

5、一直不肯给合同我看。现不了解合同相关离职提前天数。

请问:像我这种情况的,胜数的机会有多少?

感觉合同与国家规定的合同不同,是否假的?

请问我提前了4天向公司离职,第5个天可以走吗?

请问我可以要回我应当的工资吗?是多少?

注:我应怎么办呢?

咨询者:fa292477广东
[咨询时间:2011-10-28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王同林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524592
积分:6648
]
回答时间:2011-10-28 14:43
王同林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1-10-28 21:50
吴君瑜
1、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离职;
2、可以主张应得的工资和未购买社保的经济补偿金,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邹兵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715261454
积分:9369
]
回答时间:2011-10-29 00:43
邹兵
公司多项违法行为,你可争取多项赔偿。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帮你处理。劳动法专业律师
13715261454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南路28号宝丰大厦6楼601(丽都酒店对面,离国贸地铁站15分钟左右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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