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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最终鉴定为6级,咨询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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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61725什么是编号?

工伤最终鉴定为6级,咨询赔付。

伤者是在重庆受得伤,工伤最终鉴定为6级,咨询赔付。

咨询者:fa291595四川
[咨询时间:2011-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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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2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10-27 18:57
刘子若
应当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的规定进行工伤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严亨春律师
[地区:四川-达州市
手机:13547251888
积分:8879
]
回答时间:2011-11-01 08:54
严亨春
工伤赔偿清单
一、医疗费
二、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
三、营养费
四、 护理费
五、辅助器具费
六、工伤期间工资(从受伤之日至伤残鉴定日止)
七、交通食宿费(到统筹地区以外所花费用)
八、伤残津贴(一级至六级享有)
九、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合同的五级与十级享有)
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和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 按达州市上年职工月均工资计算
十一、康复治疗费
十二、后续治疗费用
十三、休治期间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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