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一下事业单位收押金是不是对的呢?
因我本人在城乡建设局工作,2011年5月15日上班到2011年10月18日辞职了,并没有签任何合同押金3000元说是制服的钱,每月基本没有休息一月一千元,这样强行买制服是对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