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上述规定,你们房屋的交付时间应该按照你们的约定办理,即在房屋验收合格后视为交付。该房已经在06年验收,至今买方没有提出质量异议的话,视为验收合格,应该视为房屋已经交付给买方。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 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你们房屋的交付时间应该按照你们的约定办理,即在房屋验收合格后视为交付。该房已经在06年验收,至今买方没有提出质量异议的话,视为验收合格,应该视为房屋已经交付给买方。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 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