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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待解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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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5404什么是编号?

交通事故

您好:

我是某公司领导,现因雇员发生交通事故,有以下问题咨询:

1.雇员发生交通事故故意与重大过失的区别是什么?

2.重大过失是否需要鉴定?如需要应在哪个部门做鉴定?

3.什么是重大过失?赔偿多少钱算重大过失?

谢谢

咨询者:fa110755陕西
[咨询时间:2009-12-01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苏村野律师
[地区:山东-威海市
手机:15666310909
积分:18771
]
回答时间:2009-12-02 07:37
苏村野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1、雇员若是被认定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则有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而交通肇事罪的认定是以驾驶员过失为主观要件的;2、过失的程度是由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来具体确定的,若不服该责任认定可在法定期间向上一级交警部门复议;3、在交通事故中没有重大过失的认定,作为驾驶员没有注意到驾驶员应尽的职责都是重大过失。而民事赔偿是依据责任认定来确定的,与重大过失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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