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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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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53107什么是编号?

不予受理

一个民事案件经过二审,原告是否可以对审判期间的损失再次提起诉讼。

咨询者:fa282315辽宁
[咨询时间:2011-09-24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吴晓敏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5941133621
积分:97
]
回答时间:2011-09-25 08:20
吴晓敏
一事不再理,不能再诉.


大连吴晓敏律师
咨询电话:15940989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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