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与2011年3月20日与一家私企签订了培训协议·协议上的培训时间·内容·地点都空下没让我填·就写了自己的身份证号和名字和老板自己的章子·培训到4月5日·然后4月9日去公司开始试用期上班·口头上说的试用3个月·试用期1800元每月·3个月后每月3000元包吃住·每天干体力活·5月底时腿开始疼·一直上班坚持到8月14日去医院检查出了腰间盘突出·住了半个月医院后就一直在家休息·从头到尾我们就签了一个培训协议·其他山么也没有·请问我这种情况公司用不用负责?公司哪些地方做的不符合规定?现在在家休息了一个月我想辞职·培训费用赔给公司么?休息和住院期间有工资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