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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逼迫给店长炒掉了,我也写了离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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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44226什么是编号?

我逼迫给店长炒掉了,我也写了离职了,

我是在试用期内,做促销员,厂方给工资,爱婴岛店长炒掉我的,我能提出什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吗手续办了,工资还没给,只是给了押金。

补充说明:
店长以员工投诉我理由,什么说不上来,我很生气,我怎么样维护我的权利,谢谢
咨询者:fa272130广东
[咨询时间:2011-08-28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祝祥霞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751017258
积分:2659
]
回答时间:2011-08-28 20:15
祝祥霞
自己写了离职,没有补偿了。
不存在什么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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