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交付期限己过、定作方并在过期的三个月后、继续变更合同将机械设备拖到承揽方的加工厂、由于定作方没有在合同期限里全面履行交付材料款、至使合同延期交付、现定作物己加工完成、并检验合格、请问谁违约、定作方还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吗?承揽方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