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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经济赔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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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42285什么是编号?

合同经济赔偿咨询

2010年我在原单位与客户签订了一份日本旅游合同,在签订合同后因为本单位团队操作人员的操作问题,导致行程不能够按照原合同履行,并且在行程中产生了一些额外费用,客户没有认可这部分的额外费用,操作人员此额外费用应该由我来承担,请问有相关法律支持吗?谢谢大家。

补充说明:
行程中产生的额外费用是因为,客户发现行程变更了,所以要求调整回原来的行程,所以产生了费用,当时产生的费用由我签字了,但是客户未签字,现在原单位操作人员认为,我签过字了,此笔费用应该由我个人来承担
咨询者:fa269862陕西
[咨询时间:2011-08-23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李亚丽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5021622960
积分:2484
]
回答时间:2011-08-25 16:24
李亚丽
此额外费用并非您的过错造成,你作为公司员工,从事的是职务行为,公司应当承担该损失。因您无过错,公司无权要求您来承担此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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