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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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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4209什么是编号?

工伤赔偿

请帮忙看看我的情况:我是09 /02/19日到公司上班。

试用期为2个月,很不幸的是在试用期后几天4月25日我因他人作业错误出了工伤,右手腕截肢,第一个月工资5025元,第二个月5450元,公司社保基数为2945元,现公司工伤赔偿按2945*60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及医疗补助)请问:1。

造成我工伤人员是否要进行赔偿。造成我工伤人员是否要进行赔偿2,公司是否赔偿太底我可否要求按月平均赔偿;3,公司要我申请仲裁请问我有胜算吗?

咨询者:fa108661广东
[咨询时间:2009-11-02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11-02 21:45
魏国鹏
1.应进行工伤赔偿。
2.按照平均工资赔偿。
3.你会胜诉的。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陆孔挺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98036566
积分:180
]
回答时间:2009-11-04 11:54
陆孔挺
你好。首先要确认工伤等级,根据工伤等级来要求赔偿,另外,赔偿基数应按实际工资数额来赔付,建议你委托律师,如有疑问,可以直接来电详谈。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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