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前有一套单位的集资的福利房,当时自身无条件购买于是转让他人,并私自签有转让协议,而且人家已经交了部分房款但是现在我们能否在要回本应属于我们的房?如要补偿人家 需要补偿多少?
六年前的房价是1800一平 现在8000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