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老家亲戚,于今天9月份时,在自家厂地施工,107国道旁边。
掘土机不小心挖断了埋在地下的电缆,施工前,也看到了“下有电缆”的标识碑,没想到埋的很浅,他想问题可能会比较严重,于是先报案了。
市里来人把他带走了,后据说是军用电缆,又正好在国庆期间,现在人还没出来,请律师帮助?他这属于什么性质,构成犯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