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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工厂升降梯的非在职员工的死亡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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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34106什么是编号?

发生在工厂升降梯的非在职员工的死亡赔偿

一个有些自力障碍的19岁少年经常在家附近的工厂帮手,工厂的管工就偶尔支付一些小费给这个少年。但该少年并没有向其他正式员工一样签订劳动合同领取工资。世事难料,该少年在一次帮助工厂搬运货物时操作升降机(该升降机安全使用合格证)不当,导致头颈部夹在升降机与楼层之间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工厂方面即刻通知了公安机关、村委会、殡仪馆、死者亲属等相关人员。事故现场处理后,工厂负责人被公安机关带走协助调查。

问:

1.该工厂负责人除承担民事责任外,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2.该少年的死亡适用何种赔偿标准?与在职人员的工伤死亡赔偿有何区别?

3.该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可以扣押工厂负责人的最长期限是多久?

咨询者:fz198196...广东
[咨询时间:2011-08-01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李亚昆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
积分:4893
]
回答时间:2011-08-01 10:52
李亚昆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责任,发生工伤事故死亡,由用人单位赔偿。
杨艳国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19040564
积分:25761
]
回答时间:2011-08-01 16:27
杨艳国
应该按照工伤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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