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按照部门要求的寓意办理
n年前,我老爸在某镇买了块地,建了一栋三层平顶楼,听我爸说当时 搞什么土地什么许可证,什么房契,都不要什么身份证之类的证明的,随便填写个名字就可以了,(我爸读书少)就随便写了个自己常用名了,(与身份证的名字不一样).现镇土局所里要我们出事一份人事名字更改证明要与本人身份一致,跑回老家村公所开了一份,局里人说没有什么法律效力,叫我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一份证明.谁知道派出所说开不证明给你,又叫我跑到市公证处里搞个公证证明! 公证证明??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做才好?我这跑上跑下都一个星期了,更改名就那么难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