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家公司做了快四年了,公司一直未帮我缴纳社会保险。
刚进厂的时间签的劳动合同上也有这一条“甲方未依法给乙方购买社会保险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获得经济补偿”,就在上个星期,我写了份辞职单,辞职原因“按照劳动合同第x条,本人申请解除劳动关系,要求获得经济补偿”请律师朋友们帮我分析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