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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讨回公司所欠社保、节假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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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30877什么是编号?

能否讨回公司所欠社保、节假双倍工资?

我于1997年7月1日至2011年5月18日在公司工作。

1、公司只帮交纳2010年11月至2011年5月的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

我能否继续讨回1997年7月到2010年10月的社保?

2、公司从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我是否可以追讨《2008新劳动法》中所说的支付双倍工资?

3、我在公司的十四年中,从未享受过劳动法规定【每周休息一天】的休息日的规定,我是否可以讨回劳动法所说的休息日支付工资200%的补偿?

请问律师:与公司协商无果后,我应该如何申诉?需要准备哪些资料?我得到的赔款大概是多少?

咨询者:fa256955广西
[咨询时间:2011-07-23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唐康律师
[地区:吉林-长春市
手机:15543140357
积分:7288
]
回答时间:2011-07-23 11:18
唐康
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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