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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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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19333什么是编号?

工伤鉴定

我08年工伤后,相关单位根据我受伤时的材料对我进行了工伤鉴定,当时我的损伤没有痊愈,至今也没有好。

在治疗和康复过程中,因多种原因形成了许多新的伤病,产生了一些严重的不良后果,我失去了健康,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每天都在与伤病抗争。

我向律师求助:能否根据我现在的身体损伤实际状况再进行工伤鉴定,谢谢!

咨询者:fa244589广东
[咨询时间:2011-06-22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张勇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18954058
积分:12311
]
回答时间:2011-06-22 08:33
张勇
1,你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张勇律师 四川大学全日制法律硕士、英文法律翻译 广东(深圳)仁皓律师事务所律师

回答

1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6-22 08:02
魏国鹏
你的情况属于工伤病情复发,符合进行重现鉴定的条件,你的伤情是因为公司的事情造成的,再次产生的医疗费用、误工费和残疾赔偿金也应该由公司重新支付,这样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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