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劳动纠纷 > 

不服从安排

已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18509什么是编号?

不服从安排

与公司签订一年合同,试用一个月我还在试用期内不适应要辞工,公司不批。

所以不服从安排,但有在做其他工种。所以不服从安排,但有在做其他工种厂方半夜叫我下班还要扣我的钱。

我怎么办???、。

补充说明:
那可向厂方要赔偿吗?
咨询者:fa243647广东
[咨询时间:2011-06-20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6-20 08:16
魏国鹏
1、你有权离职,只需提前3日通知公司即可,公司不批准的行为是违法的。你有权不服从安排。 2、公司应该依法支付你工资和加班费,公司扣钱的行为是违法的。 3、你可以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解决上述问题。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回答

1
张勇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18954058
积分:12311
]
回答时间:2011-06-20 08:35
张勇
1,公司做法不合法,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站投诉。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