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您好!
5.30号我司财务将5月份的工资提前发放。
5.31号上班,公司门上就贴出停止营业的通告,员工放假。
该通告没有公章,不是红头文件,公司电脑都被锁到财务室。
协商后6.2号电脑拿出归位。协商后6.2号电脑拿出归位端午节过后第一天上班,公司所有的东西又全部都被投资方搬走。
房东也将办公室收回。房东也将办公室收回而我们一直放假至今,公司无任何说法。
仅通知少数几个人去了东莞继续上班。仅通知少数几个人去了东莞继续上班请问对于投资方的这种行为,我们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始终不通知上班是否会被公司以自动离职进行处理?我们该怎么办?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