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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工伤患病,企业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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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15083什么是编号?

非工伤患病,企业额责任

我司员工入职不到一个月,就脑溢血住院,医疗保险才买10天,不给理赔,现其家属要公司承担医疗费。

请问:

1、医疗费是否由公司承担,有何法律依据?

2、3个月医疗期满后,怎样解除劳动合同,需补偿几个月工资

咨询者:fa239803广东
[咨询时间:2011-06-10
悬赏分:
解答数:3]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06-10 10:28
陈晓云
1、无须公司承担,因已办理医保,应予以理赔。 2、应赔偿或补偿,如直接解除,应赔偿,赔偿为2倍的经济补偿;如依法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可要求补偿金,补偿金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的工资。
能为您排忧解难,是我不懈的追求!

回答

2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1-06-10 09:22
吴君瑜
1、公司应支付一定比例的医疗费;
2、用人单位如果与员工解除合同,应补偿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赔偿金。
倪振杨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市
手机:13566782836
积分:47458
]
回答时间:2011-06-10 10:09
倪振杨
1、没有!只能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公司交过医疗保险就已尽到自己的责任。
2、享受病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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