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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精神病患者监护人的指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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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13270什么是编号?

关于精神病患者监护人的指定问题

我想请教律师们。我想请教律师们我叔叔是精神病患者,爷爷奶奶已去世,我爸爸是叔叔的哥哥。

按照《民法通则》我爸爸成了自然的监护人。按照《民法通则》我爸爸成了自然的监护人现在我爸爸年事以高,身体状况也不好,我能否成为叔叔的监护人? 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咨询者:fa237719湖南
[咨询时间:2011-06-04
悬赏分:
解答数:3]

最佳答案

李大兴律师
[地区:海南-海口市
手机:13876695316
积分: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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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1-06-04 15:07
李大兴
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如果上述人等不成作监护人的(比如死亡、年老丧失监护能力等),可以由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亲戚、朋友担任。如果都不愿意或有争议的,由当地的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指定,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所以,你如果要作为监护人,可以写一张申请,让当地的基层组织写一张书面的指定书。

回答

2
李协华律师
[地区:湖南-常德市
手机:13237360180
积分:1396
]
回答时间:2011-06-04 17:58
李协华
1、可以。
2、可向基层组织说明。
莫平律师
[地区:湖南-益阳市
手机:13973678119
积分:968
]
回答时间:2011-06-05 15:59
莫平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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