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女朋友在一家电子厂上班,两个月后辞职,但我在辞职期间跟管理闹别扭被辞退并厂里承诺7天后结算工资,到结算日发现工资少了7天,公司经理给的答复是5月1号至2号放假两天是不算工资的,礼拜天也是(厂里每个礼拜天都有休假)
我去劳动局也是爱理不理,我该怎么办。
厂方这么做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