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助理贾尧为您解答:
您好,各个地方有不一样的规定,建议您问一下当地的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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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找律师当面咨询,具体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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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南海区罗村的一名代课老师,在2011年1月22号生小孩,同时也领了独生子女证,到现在休产假共111天(休产假是不带寒假的),学校领导说我休够假期了,我说还有独生子女的假期没有休,她的回答是:我们有几间学校都是这样规定的,并且在你之前的都没有休假,所以你也不可以休假。
请问我这样类型的真的不可以休独生子女假期吗?学校又触犯了怎样的法律?我应该怎样做才可以享受到自己应有的假期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