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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补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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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08738什么是编号?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补偿问题

我2006年6月开始在深圳的一家民营企业工作,期间共签了三次合同,第一次是2006年6月到2007年5月,第二次是2007年6月至2009年5月,第三次是2009年6月到2011年5月,公司已确定7月份要从南山区搬迁至龙岗区,现在公司要求续签合同就必须按新公司的地址续签,否则就终止合同。

我不愿意去龙岗,应该怎么办?如果不续签这个劳动合同,公司应该怎么补偿我?

谢谢!

补充说明:
公司说合同到期自动解除没有任何的补偿,只是提前10天口头通知由于我不愿意续签合同,因此合同到期自动解除要求我交接离职。我该怎么办?
咨询者:Luckmast广东
[咨询时间:2011-05-21
悬赏分:
解答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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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6
杨俭律师
[地区:云南-昆明市
手机:15987193475
积分:10206
]
回答时间:2011-05-21 22:00
杨俭
按照劳动合同法,工作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满6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补偿半个月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杨俭律师于 2011-05-21 22:01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05-21 22:03
刘子若
可以获得五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钟美宏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714942802
积分:322
]
回答时间:2011-05-21 22:16
钟美宏
因为是在深圳市范围内搬迁,如果员工不去,因此面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因合同期满,如果用人单位不续签,则员工可要求经济补偿。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05-22 07:22
陈晓云
续签时换地点的,可拒绝,并要求经济补偿。
张勇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18954058
积分:12311
]
回答时间:2011-05-22 08:35
张勇
合同到期,若公司没再续签,应支付你经济补偿金,从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
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1-05-23 16:38
吴君瑜
1、如果公司不愿意与你签续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2、如果是你主动提出辞职的,公司不支付补偿金,跨越城市搬迁的,以此为由提出辞职的才有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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