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在进公司试用期间接受过公司内部三个月的软件开发培训,签过一份《服务协议》,说是培训完后如果不为公司服务服务满三年的话,离职时就要以下方式赔偿给公司:
三个月培训期工资 × 2 ×未服务月数 ÷ 36
三个月的培训期后转正,签订劳动合同。
在劳动合同中没有培训费用赔偿的说明。在劳动合同中没有培训费用赔偿的说明我想咨询下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满三年离职的话,要不要依照那份《服务协议》赔偿的?那个协议具不具备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