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的行为属于变相非法扣留、拖欠劳动报酬,侵犯了您获得合法劳动报酬的权益
您可以采取与老板协商、向劳动局投诉、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等方式来要求其返还,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您可以采取与老板协商、向劳动局投诉、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等方式来要求其返还,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我要在花都北兴街的一个私人厂里工作近1年了,现在本人要辞职,老板说进厂收的风险金不给我。
那是每个月都扣下100块的钱。那是每个月都扣下100块的钱当初说好如果是按正常手续离职的话就有得给回我。
但现在他们又反悔了。但现在他们又反悔了我有什么办法可以要回我的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