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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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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03386什么是编号?

人身伤害

我是电焊工和我师傅一起在一个苗木地里做三百平方米的钢结构温室,不小心碰到高压线被击伤从四米高摔下,住院一个半月,现已出院,有骨裂医生要求修养三个月,医疗费是我师傅和老板出的我自己出了一千元,我要求苗木老板赔偿我的损失,苗木老板说他没有责任,工程包给了师傅。

工钱也没给,老板说要抵医疗费。工钱也没给,老板说要抵医疗费我可以要求赔偿吗。

苗木老板有责任吗。

咨询者:fa224867江西
[咨询时间:2011-05-05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张绍兵律师
[地区:江西-南昌市
手机:13879156295
积分:2679
]
回答时间:2011-05-05 20:33
张绍兵
你如果在南昌,就到我办公室来趟。
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张绍兵律师:13879156295
QQ:893788238 邮箱:zsb890604@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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