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长春市郊区宋家乐嘉茗园准备买一个门市房,因当天没考察清楚,就把定金交了2000,后面售楼小姐又让交了18000,相当于一共是交了20000。
但现在考虑这个房子是棚户区改造的那种,没有国土证,房地产开发商也不是很有实力,重要的是在准备签购房合同的时候,又发现了几处问题:1.是现房,但开发商表示没有大产权备案证,购房合同上称房屋产权360天之内办理,2.我们打算一次性付清,但开发商表示发票不能当时打出来,说要2个月左右才可以出来,3.还有开发商表示签完合同之日就计收物业费,4.签合同时我们要看五证的原件,但是其表示五证有,但是不能给我们看,5.房产的实际情况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与网站的宣传的内容很多不符,所以让我们感觉有些不放心,想咨询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主要一下几点:1.我现在想退房,把定金要回来,想知道现在这样的情况可以吗?2.棚户区改造类型的小区门市房,没有土地证,以后是否可以办理抵押?3.在办理产权时,契税以及其他的相关费用是多少?4.以后门市出售他人的话,是否有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