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套公寓,已经交付了5年,现在估值19.5万元,但是没有办下房产证,现在想出售这套房子,将此房的款去交另外一套房子的首付款。
我老婆不懂买房的情况,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对方付给我10万元,余款要在办好证后再给我,但是今天去问了开发商,预计最快,要到今年底才能办下来,可是到那时,我需要买的房子已经涨价了,现在的房子又只能是现在的价格,请问能反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