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劳动合同劳动者应该持有一份,公司持有一份,可以到劳动局备案一份,不给上保险和克扣工资都是违法的,依据这两点原因劳动者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约。另外,如果劳动合同每约定违约金,劳动者解除合同也不用支付违约金。如果有约定,约定的数额不能超过公司对劳动者的培训费用,
您好:
我有一个朋友是海员,现在上船已三个月,我有很多疑问1.为什么他签了合同还要交给公司,还要去什么部门审核?我还没听说过要签了合同才去审核,而且现在上船三个月了,公司合同还没有给他们2.他们好像也没有什么社会保险之类的3.每个月的工资还没有给足,还每个月扣一部分钱,说要上船一年后再给
根据新合同法,这些好像都有点不符新合同法哦.
所以很希望您的帮助与解答!
这些疑点,我觉得他们的公司好像对他们有很大的隐瞒,如果现在解约的话,是不是可以不付违约金,这合同又是否是有效的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