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问题很复杂,会有很多法律障碍。首先改变土地的用途,需要有关部门的审批。其次,土地属于村民小组,应当和村民小组签订合同。土地承包给村民,应由村民集体讨论决定,并形成文件。还要办理土地使用证。很复杂。如果决定干,最好聘请律师逐步完善手续。
我准备在绵阳市仙海风景区租用一块100亩的土地用于搞旅游,己与当地村委会商谈好价格,期限30年,按年分期付款.但有这样的问题,我是与风景区管委会联系这事的,下级部门是当地村委会,而土地又是承包到户在农民手里种粮,我签合同的对象应是这三级中的那一个?也就是说谁才能为这事做主并承担法律责任?另外我有一个担心:在我的租用期限内,如果国家征用土地,或将土地出售给别的企业,我的权益可能会受到影响,第一,可能会影响到我的持续经营,第二,我在这块土地上的投资很多,以后还会逐步增加,这些投资怎么办?我咨询一下贵律师怎样在签合同时规避一些问题和风险,为将来可能产生的这些后续问题尽量保护自己的权益,谢谢。